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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律師-楊岡儒律師【兔寶寶法律新聞】個人資料及隱私之保護:愛滋身分遭洩,役男獲國賠


 

2013.7.5 高雄律師-楊岡儒律師

 

 

 

原標題:首例!愛滋身分遭洩役男獲國賠

 

愛滋感染者在當兵、求職過程中,可能因體檢導致感染身分曝光。一名感染者「小健」,三年前因為區公所將印有「通報為HIV個案」的通知書,直接交給小健的母親,造成他染病隱私曝光他憤而提出國家賠償,今年4月獲判區公所要賠償5萬元定讞,是國內第一起公務機關導致役男感染者身份曝光判賠的案例

 

 

 

 

 

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表示,雖然賠償金額不高,但可促使公務機關更審慎重視感染者的隱私。權促會去年一年就接獲13起與愛滋隱私權相關的申訴案件,雖然後續不見得會走上法庭提出求償,但認為此案例是感染者爭取隱私權的里程碑

 

 

 

小健因為感染愛滋不用當兵,但區公所三年前卻將完全沒有封緘的體位判定通知書,透過里幹事在大樓管理員面前,直接交給小健的母親,引起一場家庭風暴。

 

 

 

雖然區公所承辦人員當年已向小健道歉,但小健認為傷害已經造成,決定以自己的慘痛遭遇,提出國家賠償請求。原本他求償50多萬元,最後獲判5萬元的精神慰撫金。法官判決認為,「只要感染者本身沒有同意,親屬知情仍為隱私曝光」。

 

 

 

權促會社工張正學說,依據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」第14條規定,不得洩漏感染者身分,但感染者當兵、求職時,常會因體檢而身分曝光,就曾有感染者辦理免役證明時,承辦人員出於「好心」,在大庭廣眾下,大聲勸誡感染者如何避免傳染家人,讓當事人難堪又憤怒。

 

 

 

另外,還有兵役承辦人員因為與役男家屬熟識,表示要聯繫家屬,這些都可能侵犯了感染者的隱私。張正學說,此案也促使內政部役政署明確規範,今年起愛滋役男徵兵檢查案件應以密件處理,由役男本人親自收受相關文書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:奇摩新聞

 

網址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A6%96%E4%BE%8B-%E6%84%9B%E6%BB%8B%E8%BA%AB%E5%88%86%E9%81%AD%E6%B4%A9-%E5%BD%B9%E7%94%B7%E7%8D%B2%E5%9C%8B%E8%B3%A0-070100783.html

 

最後紀錄日期:2013.7.5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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