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.10.1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
政治獻金法
【問題(3)】誰可以捐贈政治獻金?有何限制?如違反有何處罰?
請判斷「下列案例【捐贈者】」,可否捐贈政治獻金?
(1)擬參選人的父母、配偶及子女等親屬?
(2)政黨、其他擬參選人?
(3)宗教團體?
(4)醫療社團法人?
(5)外籍人士、大陸地區或港澳人士,或由其組成「主要成員」
(附註:主要成員之判定,請參閱:內政部台內民字第102012
【重點綱要】
1.政治獻金之【捐贈者具有限制】,以個人、政黨、人民團體及營利事業為限(細部規範:請參閱政治獻金法第7條)。
2.違反之處罰:按其捐贈的金額科處2倍罰鍰。
重點整理:
一、.政治獻金之捐贈者具有限制:
相關限制如下:
1.依照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:共有11款限制對象:
得捐贈政治獻金者,以下列各款以外之個人、政黨、
為限:
(1)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百分之二十之民營企業。
(2)與政府機關(構)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,
間之廠商。
(3)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。
(4)宗教團體。
(5)其他政黨或同一種選舉擬參選人。
其所推薦同一組候選人之捐贈,不在此限。
(6)未具有選舉權之人。
(7)外國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,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、
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。
(8)大陸地區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,
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。
(9)香港、澳門居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,
居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。
(10)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。
(11)與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有巨額採購契約,
2.依據政治獻金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,可知:
(1)政黨、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不得收受第7條所定得捐贈者以外
(2)政治獻金之捐贈,不得行求或期約不當利益。
(3)涉及行求或期約不當利益之政治獻金,政黨、
二、不得捐贈政治獻金者,違反時之處罰:
依照政治獻金法第29條第2項規定,不得捐贈者而捐贈政治獻金,
三、案例判斷:
(1)擬參選人的父母、配偶及子女等親屬?
【分析】:可以捐贈。擬參選人的父母、配偶及子女等等親屬,
(2)政黨、其他擬參選人?
【分析】:
原則上:不可以捐贈。(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5款限制)
例外:但依法共同推薦候選人政黨,
(3)宗教團體?
【分析】:不可以捐贈。(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4款限制)
(4)醫療社團法人?
【分析】:可以捐贈。醫療社團法人性質,雖涉及公益性質,
(5)外籍人士、大陸地區或港澳人士,
【分析】:不可以捐贈。(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7、8、9款
【重要實務見解】內政部發文字號:台內民字第102012851
政治獻金法第 7 條第 3 項有關「主要成員」之範圍認定疑義案。
一、依政治獻金法(下稱本法)第 7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,外國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,
二、有關營利事業之董事長所代表法人,係為外國公司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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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謙法律-兔寶寶律師 敬筆2014.10.17